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5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软科学研究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以及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 2015 年度不得申请。
    3、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位项目负责人, 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资助年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
   四、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1.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5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我校具有4个推荐名额。
    2.  9 16 前各 部门、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电子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报送科研处。
    3. 9 17 -9 22 期间,学校对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推荐的项目, 组织专家评审
    4. 9 23 -25 校内公示,反馈专家评审意见。
    5. 9 26 ,评审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在“上海科技”网( www.stcsm.gov.cn)上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在线提交,科研处审核后 打印一式四份,报送科研处。书面材料以A4纸双面打印,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不用特殊纸张做封面。
  
 五、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603室
  联系人:王小伟、黄敏杰
  联系电话:67105452、67104291
  电子邮箱:kycsbs@163.com
 
 
科研处
2014.9.3
 
附件:
附件1: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 2015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