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2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推进产学研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分“助推计划”和“中小企业合作项目”两类,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择优立项。
2015年度产学研项目聚焦上海市高新技术重点领域,具体包括:先进重大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民用航空制造业等。
请各校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管理办法》(沪教委科〔2013〕60号,附件1)加强项目管理。项目主要用于资助高校教师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合同标的额10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的资助5万元/项,合同标的额50万元至150万元的资助10万元/项,合同标的额达到或超过150万元的资助15万元/项。
二、项目申请人有关限制条件
项目必须有企业共同参与,申报项目合同金额一般不低于10万元,预期能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每一申请人限报1项。
三、助推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和提交材料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系2014年度“助推计划”推广项目(目录详见附件2);
2.项目为上海高校与企业达成《技术转让》合同的项目,与本市企业合作的项目优先;
3.合同签订期间为2013年9月至申报截止日期止;
4.合同需经市教委31合同登记处认定登记;
5.项目到帐金额不低于合同总标的额的30%。
(二)申报材料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申请书》;
2.经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
3.项目到帐凭证复印件。
四、中小企业合作项目申报条件和提交材料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需为上海高校与上海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市教委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建并委托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与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召开的推介会上促成的项目优先;
2. 上海高校和上海市中小企业已签订正式的技术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13年9月至项目截止申报日止;
3. 合同需经市教委31合同登记处认定登记;
4. 高校需提供企业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给学校的财务经费到帐凭证,到帐经费不低于合同标的额的15%。
(二)申报材料
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申请书》;
2.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3. 项目到帐凭证复印件。
五、项目遴选方式
项目采取书面评审方式进行遴选,根据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项目在机制、体制方面的创新举措等要素择优立项。
六、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1.申报截至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项目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至科研处。将双面打印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相关材料: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4)详见附件。
2.校内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 2014年8月25日之前请寄送至奉浦校区综合楼603室,25日当天请送至徐汇校区1204室
邮箱:kycsbs@163.com
申报联系人:王小伟
电话:67105452、13564491552
七、其他事项
请拟申报的老师提前与科研处沟通申报意向,便于联系加盖公章。
八、附件:
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管理办法》(沪教委科〔2013〕60号)
2.2014 年度“助推计划”推广项目目录
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申请书
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总结报告
科研处
2014年8月17日
为落实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推进产学研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分“助推计划”和“中小企业合作项目”两类,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择优立项。
2015年度产学研项目聚焦上海市高新技术重点领域,具体包括:先进重大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民用航空制造业等。
请各校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管理办法》(沪教委科〔2013〕60号,附件1)加强项目管理。项目主要用于资助高校教师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合同标的额10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的资助5万元/项,合同标的额50万元至150万元的资助10万元/项,合同标的额达到或超过150万元的资助15万元/项。
二、项目申请人有关限制条件
项目必须有企业共同参与,申报项目合同金额一般不低于10万元,预期能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每一申请人限报1项。
三、助推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和提交材料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系2014年度“助推计划”推广项目(目录详见附件2);
2.项目为上海高校与企业达成《技术转让》合同的项目,与本市企业合作的项目优先;
3.合同签订期间为2013年9月至申报截止日期止;
4.合同需经市教委31合同登记处认定登记;
5.项目到帐金额不低于合同总标的额的30%。
(二)申报材料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申请书》;
2.经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
3.项目到帐凭证复印件。
四、中小企业合作项目申报条件和提交材料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需为上海高校与上海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市教委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建并委托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与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召开的推介会上促成的项目优先;
2. 上海高校和上海市中小企业已签订正式的技术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13年9月至项目截止申报日止;
3. 合同需经市教委31合同登记处认定登记;
4. 高校需提供企业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给学校的财务经费到帐凭证,到帐经费不低于合同标的额的15%。
(二)申报材料
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申请书》;
2.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3. 项目到帐凭证复印件。
五、项目遴选方式
项目采取书面评审方式进行遴选,根据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项目在机制、体制方面的创新举措等要素择优立项。
六、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1.申报截至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项目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至科研处。将双面打印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相关材料: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4)详见附件。
2.校内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 2014年8月25日之前请寄送至奉浦校区综合楼603室,25日当天请送至徐汇校区1204室
邮箱:kycsbs@163.com
申报联系人:王小伟
电话:67105452、13564491552
七、其他事项
请拟申报的老师提前与科研处沟通申报意向,便于联系加盖公章。
八、附件:
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管理办法》(沪教委科〔2013〕60号)
2.2014 年度“助推计划”推广项目目录
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申请书
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总结报告
科研处
201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