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13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培养计划,简称“晨光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为做好2013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项目类别
1 .“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为本市高职高专及民办高校。
2.“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3.“晨光计划”从今年起在A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试点设立“艺术学”专项,申报学科领域详见“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每校限额申报1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为了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成果等。
三、申报计划
1.“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2项,艺术类1项。
2.“艺术学”专项我校实行院校两级遴选,各相关学院(部门)均限报1项,请有意申请者将申请书一式7份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各学院科研秘书于务必于2014年2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和电子版汇总表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遴选择优推荐。
3.请我校有意申报本项目的老师(“艺术学”专项除外)务必于2014年2月20日前将纸质版的申请书一式7份直接交至科研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bs@163.com,由我处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申报。
四、校内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敏杰、王小伟(科研处2月17日起在奉浦校区值班,具体联系王小伟,13564491552)
2.联系电话:67105452、67104291
3.邮箱: kycsbs@163.com
4.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603室
为了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培养计划,简称“晨光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为做好2013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项目类别
1 .“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为本市高职高专及民办高校。
2.“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3.“晨光计划”从今年起在A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试点设立“艺术学”专项,申报学科领域详见“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每校限额申报1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为了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成果等。
三、申报计划
1.“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2项,艺术类1项。
2.“艺术学”专项我校实行院校两级遴选,各相关学院(部门)均限报1项,请有意申请者将申请书一式7份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各学院科研秘书于务必于2014年2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和电子版汇总表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遴选择优推荐。
3.请我校有意申报本项目的老师(“艺术学”专项除外)务必于2014年2月20日前将纸质版的申请书一式7份直接交至科研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bs@163.com,由我处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申报。
四、校内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敏杰、王小伟(科研处2月17日起在奉浦校区值班,具体联系王小伟,13564491552)
2.联系电话:67105452、67104291
3.邮箱: kycsbs@163.com
4.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6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