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处]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
2017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1.
申报时间:
201
7
年度项目申请校内集中接收工作
3
月
10
日截止
,申请人
201
7
年
1
月
15
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
),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受理时间:自然科学基金委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申报范围
1.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报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
在线方式撰写
,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下载打印最终
PDF
版本申请书
,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
三
份)
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注意事项
1.
经费预算: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2.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3.
《指南》于
201
6
年
12
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4.
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关注
科研处有关通知或查看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5.
申请书、结题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6.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
http://www.nsfc.gov.cn/
7.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
https://isisn.nsfc.gov.cn/
五、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
603
室
联系人:王小伟、黄敏杰
联系电话:
67105452
、
67104291
电子邮箱:
kycsb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