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独立主管学校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一个融管理、服务、指导、监督和质量、效益于一体的管理机构,下设综合管理办公室、计划管理办公室、成果管理办公室和科技合作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

1.依据党和国家的科研发展方针、政策,科学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中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发展目标,处理好科研工作、教学及学校其他各方面工作的关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为手段,把握高等院校科研工作发展趋势,为提高学校科学研究水平服务。

2.组织学校的科研活动,组织和领导院、系的科研工作,促进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为培养高水平、高素质人才服务;对学校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与考核,为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3.统筹管理和整合好学校科研资源,充分发挥校、院两级科研机构的作用和优势,为学校科研工作服务。

4.积极组织各级各类课题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负责对项目执行过程的服务与监管(包括预算编制审核、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检查、项目结题验收等)。组织协调各系部、各学科和校际间等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课题研究力量,提高研究水平,多出成果,出精品成果;组织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积极推动全校的学术交流活动,负责上商大讲堂工作。

5.负责科研成果的预审,组织专家评议和鉴定;组织校级优秀科研成果的评审和表彰工作;组织建立科研档案;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成果奖励和成果专利,负责科研统计年报工作。

6.负责学科建设工作。

7.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各种科研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合理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好学校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加快科研信息的交流,为学校的科研活动创造条件。

8.组织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等各项政产学研合作。

9.负责学校科研基地建设与管理。

10.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